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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於民國62年為響應政府提倡民間協助政府發展交通,促進觀光事業之旨意。而籌組「杉林溪遊樂公司」,以開闢溪頭至杉林溪公路。於68年正式營運,提供青少年奔向大自然登山旅遊及工商團體休閒渡假場所。順利經營至民國88年9月21日計20 年。因921大地震停業四年於92年9月重新營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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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年青年學生熱衷於溪阿縱走登山活動,也就是於溪頭健行至終點阿里山,通常此項登山健行之行程,須深夜摸黑搭乘卡車上山登山,險象環生,又鑑於杉林溪週遭森林茂密,瀑布眾多極適合旅遊渡假,本公司經營者於民國62年,為響應政府提倡私人投資經營觀光事業,於是籌組”杉林溪遊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向政府承租國有土地約34公頃,開發為目前之杉林溪森林瀑布遊樂園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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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林溪遊樂區聯外道路係屬省公路第151號公路延長,即鹿谷往溪頭道路,於溪頭至杉林溪園區全長17公里道路,早期係本公司租用政府公有土地,所開闢成之園區私有景觀道路,沿途穿連群山,跨越深澗,歷經颱風天災,惡劣地質,才建設成目前融合“人工與自然美”之道路,此道路斜坡彎道合乎觀光遊覽車輛行駛,安全舒適,行駛其間悠遊自得。
杉林溪園區內部為提供遊客更高之服務品質,早期由木造簡陋住宿房間,逐步改建成現有聚英村、龍珠樓、高級木屋區等住宿飯店。更有頂級之杉林溪大飯店,於重新裝潢整修後,於民國93年12月26日, 以嶄新、優雅、豪華之全新格調,重新開幕,提供給國內外遊客,更加舒適的住宿空間,另園區內部各個景點間也陸續開闢了近十公里之森林浴專屬步道,以利“健康/休閒/旅遊“理念之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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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林溪園區於民國88年之九二一大 地震,因聯外道路之坍方,交通中 斷,封閉停止營業近四年時間,經政府協助完成了全長663公尺之安定 隧道,於民國92年8月30日,舉行通 車典禮,杉林溪歷經九二一震災, 總算得以重新開放。
本公司在用心經營“以客為尊”的服務理念下,目前朝更多元、更精緻、更舒適之健康養生兼休閒渡假娛樂之瀑布森林遊樂園區邁進,歡 迎舊雨新知,到本園區渡假旅遊,並體驗享受園區內之自然生態景觀,娛樂等設施之獨特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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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遊樂區將建立供老人休閒悠遊、壯年人渡假構思、青少年踏青健行、幼童歡樂追逐之勝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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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遊樂區貫徹以取之大眾服務大眾之旨意,增進服務品質,共謀觀光事業長遠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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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昇服務品質讓旅客滿意,給予員工合理福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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