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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參加作品請掛號交寄並用硬紙板保護、交寄作品一律不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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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參加作品因郵遞遇不可抗力之意外損失、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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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參加作品需本人及未公開之作品、違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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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銀、銅牌獎、每人限得一獎、凡得獎者應於領獎前繳交原稿底片或原始檔案、以上底片或檔案歸主辦單位所有、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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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參加作品如有冒借、抄襲、拷貝者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自付該項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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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未入選作品、主辦單位於必要時可擇優錄取、並以佳作獎條件錄取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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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經評審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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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作品規格及材料不符合者、不得參加比賽、得獎作品如經異議、主辦單位得審查底片或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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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作品規格及材料不符合者、不得參加比賽、得獎作品如經異議、主辦單位得審查底片或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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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參賽寄件時應簽立著作權同意書【如附件之報名表】、隨作品交寄、經審可後始有參賽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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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填寫拍攝地點時、由主辦單位認定、若無法認定時、不予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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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解釋修正之、如另有活動或相關事項、隨時公告於杉林溪網站:www.sunlinksea.com.tw或http://www.goto307.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