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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
  為增進國人對杉林溪森林遊樂區豐富優美之自然景觀、生態、花卉、及舒適典雅之住宿環境、能有深度的認識與瞭解、藉由鏡頭的創意巧思留下美麗寫真、讓國人融入此優質之休閒渡假環境、特舉辦本攝影比賽。
 
  指導單位
  ●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
●南投縣政府交通旅遊局
 
  主辦單位
  杉林溪遊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南投縣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攝影題材
  1. 溪杉公路十二生肖彎、杉林溪園區等自然景觀、生態。
  2. 杉林溪遊樂區所舉辦之各項活動。
  3. 杉林溪遊樂區主題花卉。
  4. 杉林溪各住宿飯店建築物外觀、大廳、典雅套房(需預約安排)。
 
  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限2006年元月份以後拍攝、始得參賽。
  2. 軟片、相機、相紙不限、放大8×10吋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不得疊片、不得格放電腦合成、並貼妥報名表。
  3. 數位作品請以5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為2400×3600dpi以上規格、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製作影像、合成照片、並請輸出8×10吋彩色照片參賽。
     
 
  參加張數
  不限
 
  獎勵辦法
  1. 金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精美獎牌乙座。
  2. 銀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精美獎牌乙座。
  3. 銅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精美獎牌乙座。
  4. 優選獎十名、各獨得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精美獎狀乙座。
  5. 佳作獎六十名、各獨得浪漫林間木屋價值3200元二人套房住宿券。
  6. 精美獎狀乙座(住宿券使用期限至2006年12月31日止,週六及連續假日每間酌收清潔費500元)
 
  收件截止日期
  2006年6月30日前寄達為準。
 
  收件地址
  南投縣竹山鎮大鞍里溪山路6號
 
  評審日期
  2006年7月6日
 
  評審地點
  由主、承辦單位邀請五位攝影名家於杉林溪大飯店6樓大會堂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頒獎
  時間、地點另訂、再個別通知得獎人
 
  附則
  1. 參加作品請掛號交寄並用硬紙板保護、交寄作品一律不退件。
  2. 參加作品因郵遞遇不可抗力之意外損失、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3. 參加作品需本人及未公開之作品、違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
  4. 金、銀、銅牌獎、每人限得一獎、凡得獎者應於領獎前繳交原稿底片或原始檔案、以上底片或檔案歸主辦單位所有、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
  5. 參加作品如有冒借、抄襲、拷貝者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自付該項法律責任。
  6. 未入選作品、主辦單位於必要時可擇優錄取、並以佳作獎條件錄取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7. 經評審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作品規格及材料不符合者、不得參加比賽、得獎作品如經異議、主辦單位得審查底片或檔案。
  9. 作品規格及材料不符合者、不得參加比賽、得獎作品如經異議、主辦單位得審查底片或檔案。
  10.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參賽寄件時應簽立著作權同意書【如附件之報名表】、隨作品交寄、經審可後始有參賽權。
  11. 未填寫拍攝地點時、由主辦單位認定、若無法認定時、不予評審。
  12.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解釋修正之、如另有活動或相關事項、隨時公告於杉林溪網站:www.sunlinksea.com.twhttp://www.goto307.com.tw